控制VOCs的措施有很多,包括源头削减、中间控制和末端处理[4]。目前,我国侧重于末端治理。末端处理技术一般分为破坏性处理和资源化处理。破坏性处理主要包括催化燃烧和焚烧。回收处理包括吸收、冷凝、吸附和膜分离[5]。由于其技术手段不成熟,成本高,目前回收处理还没有大规模应用。焚烧是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直接引入焚烧炉,在焚烧炉中充分燃烧,产生二氧化碳和水[6]。该方法成本低,适用范围广,技术路线成熟。催化燃烧法是在废气燃烧时加入某种催化剂,降低VOCs的燃点,使VOCs充分燃烧,之后生成二氧化碳和水,实现直接排放。目前常用的催化剂有铜、铁、钛等非贵金属和钯、金、铂等贵金属。焚烧法和催化燃烧法在VOCs处理中占据核心地位,因其分解氧化彻底、处理效率高而被广泛应用。其中催化燃烧法因其无明火、节能、氧化温度低而被广泛应用。
催化燃烧是一种涉及气固相的化学反应,其本质机理是在活性氧存在下的深度氧化反应[7]。在反应过程中,加入催化剂可以显著降低反应所需的活化能。VOCs在催化剂表面富集,在较低的燃烧温度下发生无焰燃烧,之后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,同时释放大量热量。在催化燃烧处理VOCs的过程中,存在活性炭吸附-脱附-催化燃烧中活性炭着火、催化氧化炉爆炸、整个催化燃烧处理装置着火爆炸等几个安全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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